培育子女成才是每位家長的心願,擁有大學學位或到海外升學是提升競爭優勢的關鍵。面對持續增長的教育費用,美國萬通世代傳承教育基金能助你及早規劃,成就子女未來。

學士學位課程 - 全期學費及生活費 (港元)
 

以上費用乃經調高捨入至千位計算之約數。
*假設每年學費通脹率為6%,生活費通脹率為4%。
資料來源:教育局、IDP教育、「大學聯招辦法」、香港八所大學及學友社 (數據下載日期為2018年5月)

 

世代傳承教育基金除可助你為子女規劃教育大計,更可讓財富直接傳給子孫,世代相傳。
4大計劃優勢

 
財富穏定增長

- 於計劃的累積期內,利息以複式計算,藉著「雪球效應」,讓賬戶價值享有遞增的力量
- 計劃更提供保證特別回報、額外回報及長線利息保證1
 
*上述之現時假設派息率(包括現時假設基本派息率及現時假設額外利息息率) 及額外回報率為本冊子於2018年7月刊發時適用之派息率及額外回報率,並非保證,日後或會更改。

 

財富穏定增長  
自主供款年期
定期供款最短為5年,或可選擇整付。

自主提存彈性
只要保單內已累積有現金價值,並足以支付每月費用,你更可靈活套現3、行使定期提款權益4或暫時停止供款5;計劃更可讓你靈活增加保費6

自主資產配置
可選擇提取全部現金價值作為教育基金,亦可選擇只提取部分,然後將餘下的現金價值繼續於賬戶內滾存收息,傳承下一代;  當然亦可將全部現金價值傳承下一代。

 

提取現金或暫停供款將會影響計劃所累積的現金價值,而每月費用仍會被扣除,
如現金價值不足以支付每月費用,保單將會終止而沒有任何價值

 
財富世代傳承

- 計劃可更改受保人7,你可將保單已累積的現金價值,直接傳給子,子再傳孫,世代傳承
- 更改受保人並不會影響保單的現金價值
 

李先生為後代籌劃的教育基金共:
HK$7,318,389 (總供款額的 508% of the total premiums paid)

#以上數字乃根據一名0歲男童投保世代傳承教育基金為例,每年基本保費以年繳方式繳付。數字乃按現時假設派息率每年4.5%(已包括每年4%現時假設基本派息率及每年0.5%現時假設額外利息息率)、保證特別回報、現時假設額外回報、保費依期繳付至繳付保費年期完結及計劃現時的收費計算。現時假設派息率僅供參考,並非保證,實際派息率可能高於或低於以上數字。

 

安心保障

附加「繳款人保障」8
你可選擇附加「繳款人保障」,萬一保單持有人於65歲前不幸身故或完全傷殘並持續達6個月以上,我們會代為支付計劃的全數保費,直至受保兒童年滿25歲為止9,確保教育基金可如期累積。

身故保障提供回本保證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保單的指定受益人可全數取回總繳基本保費10,又或賬戶價值的101% 10,以較高者為準。

末期病症保障
若受保人不幸被首次確診患上末期病症11,即可預先獲得基本計劃及附加保障(如適用)的身故保障。

 

 

1於保單生效滿15年或以上,賬戶價值(包括撥入保單之利息、額外回報及保證特別回報的總額)將不會少於每年以派息率3%計算而累積的賬戶價值。
2如為定期供款的保單,每次增加每年基本保費之生效日期起計的第10及第15年終結時亦可獲享保證特別回報,金額為增加之每年基本保費的30%;若於派發保證特別回報前減低每年基本保費,可獲享的保證特別回報將會按比例遞減。如為整付保費的保單,每次將非定期保費存入保單之生效日期起計的第10年終結時亦可獲享保證特別回報,金額為非定期保費的5%;若於派發保證特別回報前從保單提款超過兌現限額,可獲享的保證特別回報將會遞減。
3如為整付保費的保單,於提款後的賬戶價值餘額必須不低於5,000美元或40,000港元/澳門元;如提款額不超過兌現限額(即提取現金前的賬戶價值減提取現金前60個月內已繳首次整付保費及所有非定期保費總和之50%),又或於投入最後一次保費的第5年後提取現金,便無需繳付退保費用。「現金價值」相等於賬戶價值減去適用的退保費用。
4定期提款權益只適用於生效滿10年或以上的保單,並可獲豁免支付提款費用。按現行規定,每月提款金額最低為500美元/4,000港元/澳門元,提款年期最短一年;而每年提款金額最低為6,000美元/48,000港元/澳門元,提款年期最短三年。如更改已確認的定期提款權益,須支付手續費25美元/ 200港元/澳門元。
5雖然計劃亦為投保人提供供款彈性,但如欲投保本計劃,投保人必須準備於所選定的繳付保費年期內支付全期保費。
6增加基本計劃的每年基本保費時保單尚餘的繳付保費年期至少須為5年。若所投保的為整付保費計劃,則可一筆過將非定期保費存入保單。
7保單持有人可於保單生效1年後更改受保人。保單的附加保障(如適用)會於更改受保人生效日起同時終止。有關詳情及條款,請參閱保單文件。
8不適用於整付保費保單。
9「繳款人保障」將於受保人年滿25歲時或保單持有人年滿65歲時終止,以較早的日期為準。「繳款人保障」不適用於整付保費保單。
10基本計劃的總繳款需扣除從保單中已提取之現金款項;另外,如受保人於繳付保費年期屆滿後,又或整付保費保單生效5年後身故,則計劃會支付相等於100% 賬戶價值或總繳基本保費(需扣除已提取的現金款項)的身故保障,以較高者為準。
11末期病症指根據本公司委任醫療顧問的意見,受保人因患病以致其壽命很可能不會多於12個月。於作出末期病症保障賠償後,有關的保單及附加保障將自動終止。有關詳情及條款,請參閱保單文件。
12現時之假設派息率 (包括現時假設基本派息率及現時假設額外利息息率)及額外回報率為本冊子於2018年7月刊發時適用之派息率及額外回報率,並非保證,日後或會更改。

 

以上為計劃的一般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非保單的一部份。有關保障範圍、詳情及條款,請參閱保單條文。如有垂詢,歡迎與本公司之顧問、特許分銷商或保險經紀聯絡,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香港 (852) 2533 5555/澳門 (853) 2832 2622。 

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並非美國萬通人壽保險公司之附屬公司或集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