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有想過,一旦業務夥伴突然不幸離世......

貴商號會發生什麼重大變化?對業務有何重大影響?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除非合夥人之間另有協議,否則任何合夥人身故,合夥即告解散;另外,身故合夥人的合夥財產份額更有可能會被視為在世合夥人的債項。若不未雨綢繆,及早訂立買賣合約,以下難題可能隨即出現:

難題1

你願意與離世夥伴的承繼人合作嗎?有否想過可會產生管理上的分歧。

難題2

如身故夥伴的承繼人決定退回所佔份額,誰願意購入?合理的價格是多少?

難題3

如各方未能達成協議,須將合夥解散,解散商號後出售價極有可能低於商號的實質價值,令你有所損失!

美國萬通亞洲現誠意為閣下推介「業務延續規劃」,提供低甚至零成本方法處理因合夥人不幸離世而引發的經營及資產轉移問題,「業務延續規劃」包括:

運用買賣合約確保商號可繼續如常運作

如何以低/零成本預留後備基金以解決合夥人身故後商號的資產轉移問題

作為世界級金融服務機構的成員,美國萬通亞洲一向秉承提供專業及優質服務的精神,於致力為商戶提供專業的商業保險服務之餘,更提供「買賣合約訂立」轉介服務,確保商戶可如常運作,令各合夥人的權益均可獲得合理的保障。


美國萬通自1851年起已為數以千萬計的客戶提供理財良方,請即與美國萬通亞洲的顧問聯絡,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香港-(852)2533 5555,了解有關詳情。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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